男人叫宋伶起来喝药,眼睁睁盯着她喝完,才放心收回了碗。粗陶的大碗被磕了好几个口子,碗底黑乎乎的抛光印证了它的年代久远,把破碗交给男人,宋伶躺在充斥着潮湿霉味的床上,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。

    整个屋里这么一套床单被褥,旧到都快散架了,换洗就别想了,以现在的家庭情况,买新的更是不可能。她索性一股脑抽了床垫,打算连同被子一起放到太阳底下晾晒一番,好歹今晚能睡得稍微舒服些。

    瘦成皮包骨头的男人背着半人高的巨大竹篓正准备出门,看见宋伶抱着一堆东西出来,把脸都埋住了,佝偻着腰背小跑过来,接过她手上的东西。

    宋伶也没跟他客气,主要是这幅身体大病初愈,实在使不上力气,再加上高估了自己的力量,她拿得确实有些吃力。

    “帮我把这些晒起来吧,去去霉味。”

    男人顺从应下,抱着被子晒到院中的麻绳上,这条麻绳绑在两棵枣树中间,应该是专门用来晾衣服的。男人个子高,手脚也利落,即便背篓还没来得及放下,则很快铺平晾好了被子和床单。

    刚才掀开床单时,宋伶发现,床下面不是用的床垫,而是一层同样发了霉的稻草,看起来很久都没有更换过。从刚才起她就注意到了,自己身上的味道非常难闻,头发也又油又馊,活生生打了缕,一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,也难怪人会生病。

    “对了,你这是干嘛去?”那个竹篓能装好几个他,她实在想不到,他要背着这样的竹篓去做什么。

    男人张了张嘴,没说出话来。他们家的山和田地早就被妻主卖了,现在又不是农忙季节,他没法帮人插秧收谷赚钱,只好四处捡些塑料瓶,碰上下乡收废品的,还能卖点钱。

    之前妻主看不惯他去翻垃圾,说他给自己丢人,有次在路上碰见他捡塑料瓶,直接当着村里人的面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打了一顿,打得鼻青脸肿,又疼又涨,好几天都不能见人。

    男人能做的工作本来就不多,他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,除了缺人时有人肯招他在田地里干点泥滚腿的农活,其他时候根本不会有人想要多看他一眼。

    见男人不想答,宋伶也就无意追问,她本来也只是好奇,他这么瘦的身体,真的背得动这么一大篓东西吗?还是说,家里就只有这么一个破竹篓……可恶,这么穷的家庭,为什么还能娶得起老公啊。

    宋伶无意间皱起的眉头对柔顺的男人来说却是一道催命符,他绝望的跪在地上,颤颤巍巍说出自己是去捡塑料瓶,然后等待着即将到来的辱骂或是拳脚。

    他七岁入门,从小婆公就教导他要爱敬妻主,他也遵从了教导,无条件满足小妻主的一切愿望。那个时候她只有五岁,而自己已经十六,正是生女育儿的大好年华,他被小妻主当马骑,用扫帚抽打屁股,抽得身前淫根硬了起来,鼓鼓囊囊立在裆部。

    公公见了把小妻主拉起来,然后狠狠抽了他一巴掌,直接抽出血来,“不要脸的东西,你可知你的妻主才五岁,就这么饥渴淫贱急不可耐?”

    “不是的,奴只是……”

    话音未落,公公的巴掌又落了下来,打得他两眼直冒金星。他怎么可能会饥渴到那种程度,对五岁的女童也有感觉,只是身下从没被别人触碰过,又正是育女的好年纪,所以才会只是被抽打屁股,那东西就不知廉耻地硬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急什么呢?你是小伶的夫郎,以后有的是机会,不过是多等两年,再忍忍吧,乖。”

    打一巴掌再给一个甜枣,偏偏他就吃这一套,他离家早,早就把婆公当成自己的亲娘亲爹看待,虽然他们总是会打他,不给他饭吃,但他还是不愿意放弃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。

    不珍惜又能怎样呢?这里就是他的家,除了这个家,他没地方可去。就像公公说的,妻主终归会长大的,他们从小一起长大,妻主应该也不会亏待他。他不奢求那么多,也不怕辛苦,只要以后能够和妻主一起努力,好好经营他们的小家就好了。

    然而,他哪里知道,小妻主根本没拿他当夫郎看待。一直到成婚的那一天,她还认为他是他们宋家的一个下人,就算是成婚后,有了她的孩子,甚至有了女儿,他仍然也只是个生出了女儿的下人。

    曾经幻想过的那些甜蜜未来,幻想着有一个自己的家,能够吃得饱饭,穿得了暖和的鞋子,这一切瞬间被击碎,成为泡影,她甚至不愿意和他办婚礼,在婚期前强要了他,最后匆匆拜堂成婚,连喜服都没穿。